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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委员会:

本公司已根据董事于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八日通过的决议案成立审核委员会,符合上市规则附录十四所载企业管治守则。审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审查及监督财务申报过程及内部控制。审核委员会目前由两名非执行董事及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审核委员会现任成员为劉曉峰先生、黄铭斌先生、李志荣先生及吳旭洋先生,目前由独立非执行董事李志榮先生担任主席。

 

薪酬委员会:

本公司已根据董事于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八日通过的决议案成立薪酬委员会,符合上市规则附录十四所载企业管治守则。薪酬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就本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层所有薪酬的政策及架构,及就设立正式而具透明度的程序以制订有关薪酬政策,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薪酬委员会现任成员包括劉曉峰先生、黄逸怡女士、李志荣先生及吳旭洋先生,目前沒有主席。

 

提名委员会:

本公司已根据董事于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八日通过的决议案成立提名委员会,符合上市规则附录十四所载企业管治守则。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就董事的委任或重新委任以及董事(尤其是董事长及首席执行官)的继任计划向董事会提出建议。提名委员会现任成员包括黄逸怡女士、李志荣先生、劉曉峰及吳旭洋先生,目前沒有主席。

 

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

本公司已根据董事于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八日通过的决议案成立订有书面职权范围的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以取代现有的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制定及监控主要风险管理政策及系统的实施,确保高级管理层采取必要措施以识别、评估、计量、检测、控制及减低风险并定期审阅高级管理层呈交的风险管理报告。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亦负责审查金额大于人民币100.0百万元的融资租赁项目的可行性、风险预防及缓解措施,以及在业务经营过程中可能对业务构成重大影响的其它风险相关问题。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现任成员包括黄逸怡女士、黄铭斌先生及黃凱恩女士,目前由执行董事黄凯恩女士担任主席。